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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家庭暴力100例》征稿启事

备受关注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6月27日已经由国务院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草案明确了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负有重要责任的机构和组织,规定“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等,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调查显示:中国2.6亿个家庭中,约有8000万个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暴力现象,每年约40万个解体家庭,25%祸起家庭暴力。1990年第一次妇女地位调查结果显示,约1/3的妇女被丈夫殴打。2001年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夫妻冲突时,丈夫殴打妻子的比例是34.7%,有0.9%的女性经常挨丈夫殴打,有8.2%的女性挨丈夫殴打。一般我们认为:家庭暴力主要发生中农村文化层次较低的人群中。其实,家庭暴力在城市高文化层次人群中所占比例更高。例如: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就是一个例证。据全国妇联统计,2002年,有关家庭暴力的信访量为36600多件,比上一年上升了近40%,占婚姻家庭权益总数的22%以上。夫妻间暴力的信访量占家庭暴力信访量的80%左右。绝大多数妇女和儿童市遭受暴力侵害的受害者,有些案件情节严重,受害妇女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家庭暴力导致的消极结果非常严重:一是降低了生产力。增加了误工,加大了警察和司法服务的支出,扩大了对医药和社区支持服务的需求。二是影响妇女的身心健康,给妇女带来巨大伤害。三是导致婚姻破裂和家庭离散,增多了无家可归者。四是增高刑事犯罪率,影响社会安定。五是对儿童有负面影响。在暴力家庭中成长的儿童,通过耳濡目染,增加了他们的暴力倾向。
  为了消除家庭暴力,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完善法律,制定地方性法规。2002年新修改的《婚姻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了禁止家庭暴力。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区、市)出台了预防和制止了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90余个地(市)制定了相关政策。二是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形成反家暴工作网络。全国妇联启动了“在试点省份共享消除对妇女性暴力行为的战略”项目;中国法学会启动了“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项目,建立了反对家庭暴力的民间网络和研究中心;各地司法部门与妇联组织合作,成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家庭暴力投诉站”、妇女避救站、妇女权益法律援助中心等,为受害妇女提供庇护、医疗、心理、法律咨询等方面的帮助。三是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是不断提高政府部门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社会性别意识,引起他们对遭受暴力妇女的关注。
  国家今后还要加大预防力度。一是推进立法进程,尽快制定国家的反家庭暴力法;二是进行司法改革。提高认识,突破“这是家庭矛盾,应以和解为主”、“宁拆千家庙,不破一家婚”的传统观念;三是强化舆论环境。利用社会传媒的监督与导向功能,增强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社会氛围,加强社会舆论的“依法治家”引导。
  为了促进消除家庭暴力,维权网准备和北京博大之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联合编辑出版《反对家庭暴力100例》一书。现面向社会进行征稿,望各界人士踊跃参加惠赐大作。E-mall:zhongguofazhi@sohu.com

 
发布于:2006-4-18 已被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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