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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保委提醒:选择家政服务公司“三提防” |
提防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齐备的家政“黑中介”;
提防家政公司介绍的服务人员未经正式培训或无健康证明;
提防家政公司在书面服务协议中加入侵害雇主合法权益的免责条款
人民网上海2月22日电 记者励漪报道:春节长假刚过,许多消费者急于寻找合适的家政服务人员。上海市消保委提醒说,要提防不正规的家政服务中介机构浑水摸鱼,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上海市消保委近来不断接到家政服务消费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家政服务中介机构不兑现服务承诺,如蒋先生反映,与保姆介绍所约定了保姆上门服务日期,到时却不见介绍所派人来;二是介绍的家政服务人员缺乏相关技能,如吴女士反映,家政服务公司为其介绍的保姆不会操作家用电器;三是拒不退还介绍费用,如许女士反映,家政服务公司介绍来的保姆三天后不辞而别,在该公司无法再为其介绍合适人员的情况下,许女士要求公司退还介绍费,而公司却拒不退还。
据了解,造成以上投诉的主要原因:一是家政服务公司准入门槛较低,部分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淡薄;二是行业欠规范,一些家政服务公司不建立服务人员档案,不核实服务人员的身份,不检查其身体健康状况,不开展相关培训;三是一些家政服务公司在家政服务合同中设置不平等条款和免责条款;四是大多数家政服务人员是外来务工人员,缺乏相应文化知识和服务技能。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家政服务公司时注意“三提防”:一要提防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齐备的家政“黑中介”;二要提防家政公司介绍的服务人员未经正式培训或者无健康证明;三要提防家政公司在书面服务协议中加入诸如“当家政服务员的行为对雇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等利益损害时,家政服务公司可以负责提供服务员的有关资料,但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免责条款,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 发布于:2006-2-23 已被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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