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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新规:在校生可以结婚

   从今年9月新学年开始,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结婚不再需要获得学校同意,只要达到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即可登记。教育部昨天公布了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该《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虽然新《规定》还没有正式下发到广东省,但驻穗各个高校已经表现出极大关注。暨南大学党委宣传部夏泉部长昨天从网上看到了新规定。“我个人是赞成这个规定的。我认为学校应给予贯彻落实。”他表示,学工处将会出台有关具体细则,对新规定作一些说明。

   但记者采访发现,反对的声音依然是大多数。华南师范大学的姚老师就对此持保守态度。她认为,在校生不适合结婚。“成立家庭是需要担负很多责任的,等到学生走进婚姻的殿堂,他们才会发现自己未免承担得起这些责任。”她还表示,“因为这种事情牵涉到太多方面,包括伦理道德、管理等方面,学校会通过细致研究才会出台有关规定。”

   这项规定再一次掀起了大学生对于“校内结婚”的讨论,广州大学的小曹同学明确表示不赞成“大学毕业之前结婚”的观点,“在校学生没有经济来源,而大学生在处理感情、家庭方面都不够成熟,结婚后肯定会出问题”。

   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小许认为新《规定》对学生的基本权利是一种保护,他表示:“学校是否同意在校学生结婚,将是‘国法’和‘家规’的冲突问题。”

   据悉,《规定》还要求,学校调整学生专业必须“经学生同意”,取消了“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高校”的规定;将开除学籍“不发学历证明”改为“发给学习证明”等。

发布于:2005-12-09 已被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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